贵州优能(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赫章县六曲河镇拉苏煤矿被罚款115000元
发布时间:2024-09-26来源:提升机电控点击:1
金融界消息,近日,贵州优能(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赫章县六曲河镇拉苏煤矿因其所属矿区的安全风险隐患,被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合并罚款人民币11万5000元整(¥115,000.00)。
据公告内容,此次罚款的根本原因为该矿区存在多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包括风速传感器未能在规定风速超限时发出报警信号,未加强井巷维修导致局部地段严重底鼓,煤矿工作面一氧化碳传感器悬挂高度未达标,以及防突专项设计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运输巷维修处没有临时支护和防止失修范围扩大的措施。
贵州优能(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赫章县六曲河镇拉苏矿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9条/款2项,《安全生产法》第102条/款/项,《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条/款/项,构成了行政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为此,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下达了合并罚款人民币11万5000元整的处罚决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贵州优能(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赫章县六曲河镇拉苏煤矿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65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黔煤安监执四罚〔2024〕3-063号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类型:行政违法违法事实:1.当风速低于或者超过规定值时,风速传感器不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1)经现场检查及测试,1400综采工作面回风巷风速传感器在风速低于规定值0.25m/s时,不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2)煤矿主斜井为装有带式输送机的进风井筒,安设的风速传感器超限报警上限值设置为7.9m/s,当风的速度超越规定值4m/s时,风速传感器不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2.煤矿未加强井巷维修,1400综采工作面运输巷多处顶板离层形成网兜,两帮来压造成巷道变形严重,局部地段严重底鼓,未立即处理;3.1400综采工作面上出口回风侧一氧化碳传感器悬挂距顶板(顶梁)大于300mm,现场实测约500mm;4.《121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如专项设计中区域防突措施采取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控制巷道前方20m范围,不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六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5.1209运输巷为锚网支护巷道,在该巷道维修施工地点没有临时支护和防止失修范围扩大的措施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9条/款2项,《安全生产法》第102条/款/项,《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条/款/项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元整(¥115,000.00)处罚金额(元):115000.000000没收违法来得到的、没收非法财务金额(元):暂扣或吊销证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4-06-26处罚有效期:2099-12-31公示截止日期:2027-06-26处罚机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4L数据来源单位:贵州省司法厅数据来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94备注:入库日期:2024-07-07 08:40:42最后一次更新日期:2024-07-08 04:45:38公示日期:2024-07-07 08:40:37报送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